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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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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五線改建工程機電、照明施工監(jiān)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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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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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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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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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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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蕭山交通建設(shè)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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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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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山通惠南路2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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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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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成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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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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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 837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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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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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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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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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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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綠城紫金廣場C座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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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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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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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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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1-87353857,1886870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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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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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規(guī)劃設(shè)計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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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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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蕭山交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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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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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規(guī)劃設(shè)計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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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概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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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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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蕭山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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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項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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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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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wù)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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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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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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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約響應(yīng)擔(dān)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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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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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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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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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總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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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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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部分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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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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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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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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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規(guī)模技術(shù)指標(biā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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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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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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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服務(wù)期:22個月,其中施工階段監(jiān)理服務(wù)期10個月(包括施工期監(jiān)理4個月,試運行期及交工驗收期監(jiān)理6個月),缺陷責(zé)任期階段監(jiān)理12個月(自交工驗收證書簽發(fā)之日起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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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zhì)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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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轄施工標(biāo)段交工質(zhì)量評定均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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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約響應(yīng)企業(y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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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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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資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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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公路機電工程專項監(jiān)理資質(zhì),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y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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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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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7月1日以來(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zhǔn)),按一個監(jiān)理標(biāo)段成功完成過二級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的機電施工監(jiān)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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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fù)責(zé)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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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fā)的公路工程監(jiān)理工程師監(jiān)理資格(機電專業(yè))或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部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機電專業(yè))資格,擔(dān)任過新建(或改建)二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監(jiān)理項目的總監(jiān)或副總監(jiān)(或只設(shè)置一級監(jiān)理機構(gòu)的駐地或副駐地)職務(wù)1周年及以上,年齡60周歲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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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fù)責(zé)人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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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要求見交易文件資格審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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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fù)責(zé)人個數(sh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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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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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員個數(sh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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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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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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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內(nèi)容包括對本項目起訖樁號K0+250~K13+930范圍內(nèi)變配電、道路照明設(shè)備及安裝、管道、手孔井及附屬設(shè)施道路照明及信號燈、智能交通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全過程監(jiān)理及缺陷責(zé)任期修復(fù),路線長度13.68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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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入圍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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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全部報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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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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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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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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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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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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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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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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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后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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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報名方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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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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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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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蕭山招投標(biāo)網(wǎng)和杭州蕭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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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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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綠城紫金廣場C座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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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選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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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選人公示在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蕭山分中心和杭州蕭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fā)布,公示時間為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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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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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隨帶資料1、單位介紹信或委托書原件(須在公告時間后有效);受委托人身份證復(fù)印件(原件備查);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zhì)證書、業(yè)績、負(fù)責(zé)人證書及社保證明上述復(fù)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時需攜帶所有原件核對)。2、業(yè)主的任何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gòu)(單位),或者為交易項目的前期準(zhǔn)備或者監(jiān)理工作提供設(shè)計、評估服務(wù)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屬機構(gòu)(單位),都無資格參加該交易項目的響應(yīng)。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具有投資參股關(guān)系的關(guān)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guān)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工程同一標(biāo)段的交易活動。對該公告內(nèi)容不清楚或有疑義的由該項目代理機構(gòu)或業(yè)主負(fù)責(zé)解釋。
對該公告內(nèi)容不清楚或有疑義的由該項目代理機構(gòu)或邀約人負(fù)責(zé)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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